经济法的一题案例分析

1999年10月24日傍晚6时左右,原告李萍、龚念夫妇二人带着8岁的儿子龚硕皓,与朋友到被告五月花公司经营的五月花餐厅就餐,由餐厅礼仪小姐安排在二楼就座,座位旁是名为福特的餐厅包房。“福特”包房的东、南两墙是砖墙,西、北两墙是木板隔墙,龚硕皓靠近该房木板隔墙的外侧就座。约6时30分左右,“福特”包房内突然发生爆炸,李萍和龚硕皓随即倒下不省人事。龚硕皓因双肺爆炸伤外伤性窒息,呼吸、循环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李萍的左上肢神经血管损伤,腹部闭合性损伤,失血性休克。肺挫伤,进行了左上肢截肢技术及脾切除术,伤愈后被评定为二级残疾。龚念右外耳轻度擦伤,右背部少许擦伤。五月花餐厅的这次爆炸,发生在餐厅服务员为顾客开启五粮液酒盒盖时。伪装成酒盒的爆炸物是当时在“福特”包房内就餐的一名医生收受的礼物,已经在家中放置了一段时间。10月24日晚,该医生将这个酒盒带入“福特”包房内就餐,服务员开启时发生爆炸。制造这个爆炸物并将它送给医生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原告李萍、龚念因与被告广东珠海经济特区五月花饮食有限公司发生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1)给原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假肢安装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后期继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丧失生育能力赔偿金以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403万元;(2)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李萍、龚念的诉讼请求。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被上诉人五月花公司给上诉人李萍、龚念补偿30万元。试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上述判决结果。
2026年09月26日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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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原告就餐,就已经形成了与餐厅的合同关系,餐厅就必须保证顾客的安全(饮食,人身),如果是原告自己招致的祸害,例如情杀,那由愿告承担.
其实这样的案例很多.例如公交车上摔倒,老太太KFC喝热咖啡被烫,前几天小孩在家乐福的购物车里摔下来,这些基本是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