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完工进度可以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等方法确定。 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 (1)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2)在分包工程总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按完工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