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两人扣4000吗

2026年09月25日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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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赡养父母两人扣除总额应为2000元,不是4000元。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且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网友(2):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叠加计算。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赡养父母两人扣除总额应为3000元,不是每位父母3000元,合计6000元。扣除额度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总额3000元。就是说父母一人年满60岁,可以扣除3000元;父母双方都年满60岁,扣除额度还是3000元。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且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