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卖房时押金的问题

是这样的,四年前我租房东A的房子三年,交了2万元押金,一年前合同到期我才知道原本的房东A已经把店铺卖给房东B了,但是房东A2万元押金还没退给我,房东B说自己没收到也一直不肯退给我,我为了挽回损失就又在那里呆了一年,一直拖到现在,我原本的想法也太天真只想着拖一年来抵掉2万元押金的损失,现在房东B起诉我了,不仅依旧不还我押金,还要我把一年多的房租连带滞纳金一起交给他(原本合同上的房租是四万多一年,但当时房子刚建小区周围还很偏僻,为了吸引商家他是租一年送两年的,也就是说那三年实际房租也才一万多一年,现在加上滞纳金他要我赔付靠近六万),请问这样合理吗?现在正在打官司,会不会完全按照他的要求来判?我主要想问几点:1.房东A把房子卖给房东B,是不是意味着我原本的押金也转接到了房东B头上?2.三年合同到期后也没正式续签合同,现在四万多一年是他自己提出来的,法院会采纳他的要求么?3.收滞纳金合理么?4.我的希望是他们还是能兑现押金,六万多我不想承受滞纳金,只愿意承受原本四万多的房租,然后没收回的押金再抵掉二万,自己出三万左右,请问我有胜算么?ps.当初签的租房合同都在,上面有明确指出已经收了两万押金。小白对法律不是很懂,跪求能给出答案,拜托各位了。
2026年09月25日 05:25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这个房子你是跟A签署的合同,所以押金你应该向A索取,B没有退还押金的责任,你当时应该起诉A
2.法院不会采纳,因为你们没有签署合同
3.没有合同就没有滞纳金的说法
4.退押金和后来没缴纳房租是两个事情,对于您非法占用了B的房子,应该赔偿其损失,对于押金您可以直接起诉A没法直接抵扣不给B房租。不过,这个房租价格你们没有直属合同,应该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