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符合以下条件的遗嘱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老人立遗嘱如何公证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老人立遗嘱公证的时候应该先由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然后在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自愿立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老人如何立遗嘱才有效
遗嘱可以分为口头遗嘱及书面遗嘱、自书遗嘱及代书遗嘱,还有公证遗嘱。因此,根据遗嘱的不同种类,遗嘱的生效需要不同的条件。
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
代书遗嘱除应具备自书遗嘱的要件外,还应该有两个以上与所力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同时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当出现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当时所立遗嘱的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己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