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哪些违法行为

2026年09月26日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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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常见的违法行为有
      1、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关系建立的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得以“未完成工作指标”之类的原因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单位不得随意延长试用期;
      5、不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6、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变相裁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