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是《就业援助证》,而不是《失业证》。《失业证》只是证明其是失业人员的凭证。目前,有一些失业人员认为,他们手中《失业证》的含金量将会越来越高,特别是一些隐性就业的失业人员不愿交出《失业证》,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和行为。其实,已隐性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认定就业,对他们来说会适得其反。由于今年将实现失业保险全覆盖,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如果已就业的原失业人员,没有办理认定就业手续,没有上交《失业证》,待到再次失业时,就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