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老板不同意,强走还要扣工资怎么办?

我这里工作一年了,就职半年后和公司签的合同,不是劳动局的合同,只是公司单方面的。我现在要辞职,但是老板不同意,要按合同上的来,以这份合同为理由,说我是无故解约,要求我支付一年的工资。但是我这是提前20天说明了,而且公司还压着押金,不提前3个月走不给押金,现在我要是强走的话,押金没有,上个月的工资没有。押金这个条件是我呆不了3个月了,可以不要押金,但是上个月的工资也不给这样合理吗?
2026年09月25日 00:1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网友(2):

不合理,绝对的不和理,实在不行的话 你只有上报劳动部门,去劳动部门的时候最好带上你那份劳动合同,因为有些的合同是不合法的,只要有不和法的条约,那么合同就作废了

网友(3):

去劳动局告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