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过期不满一年的,可以正常换证,但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比如记分、罚款。
2、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可恢复你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3、如果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需要重新申领。
交警部门提醒,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或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情况,均会被注销驾照。此外,驾驶证逾期后,驾驶机动车上路也将会以无证驾驶处以千元罚款,并以行政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根据驾照换证规定,驾驶人可在驾照到期前90日内申请换领驾驶证,为避免逾期驾照失效的麻烦。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