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车辆属于动产范畴,车辆买卖过户登记,并非所有权变动的公示方式,而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一、公证处公证的车辆过户能不能用
车辆不过户,做公证也是公证买卖合同,这样只有债权的法律效力,没有物权效力。车辆必须转移占有,才发生物权效力。卖方交付车辆,买方才取得所有权。即使不公证,买卖合同只要合法成立的,一样有法律效力。公证买卖合同没有多大的保障。如果卖方坚持不过户,买方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不办过户登记最大的风险是不能防范卖方再卖给其他人。不过户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其他人可以善意取得。拿到车不过户,会产生很多麻烦,比如保险理赔之类的,还有无法年检,无法买卖。建议尽早办理过户手续。
二、车辆赠与后卖方不签合同怎么办?
车辆过户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汽车不过户签订赠与协议受法律保护。
只要赠与协议合法有效,汽车自交付时起转移所有权。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简单来说,赠与协议是有效的,但日后车辆出现问题产生纠纷的时候,赠与人是需要通过举证等措施去证明自己与车辆的问题无关。
三、车辆卖了怎么销户
车辆卖了是不能销户的,只能过户。买卖双方在工商部门监督下签订二手车销售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执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车辆过户或过户手续。并且在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转让证书由买方保存,卖方也应保留一份副本以备将来使用。《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