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并且撞人的,是属于交通肇事的行为,要依据造成的后果处罚,造成重伤的,追究刑事责任,没有造成重伤的,给予行政处罚。
一、开车故意撞车,没有撞伤,怎么处理
故意开车撞人,如果开车人是对受害人,有报复伤害的意图的话,一般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其主观上及客观上是为了致其于死亡的,则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故意开车撞人,没有造成被害人受伤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其为了寻求刺激、报复社会,不计后果的对不特定人实施开车撞人行为,应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摩托车把人推倒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看是谁的责任。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就要看摩托车驾驶人撞到人时是否是因为自身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所致。如果是正常驾驶,因为被撞人因素或道其他非抗拒外因导致的撞人,则当然不构成“罪”。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要看是否违反交通法规并造成他人重大伤害(或重大损失)。骑摩托车撞到人应负刑事责任,违反交通法规,给他人造成重大伤害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应当判处有期徒刑3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