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我妈打电话,听她说了家里的一件事。
老家的一户人家,有一个女儿嫁的很好。这个女儿的母亲看上了女婿家里的钱,三番五次地给女儿要钱。
她不是那种理直气壮地要,就是那种软话的要。只要女儿回家了,她就跟女儿哭诉自己的不容易,要是女儿不拿出点钱来,她就一直哭。
她女儿只要回家,她就把家里的东西放在邻居家。然后,穿上很旧的衣服。女儿只要一回来就哭穷。反正就是,为了给她儿子攒钱结婚,两个老人已经到了没钱吃饭,没钱买衣服的地步。
刚开始,她女儿就多买东西,买衣服,时间长了。她妈妈就开始给她借钱,借了10万块。她说,要跟儿子买套房子,家里太穷了没钱,等着他们慢慢再还。
她女儿就跟老公商量了一下。农村这种结婚借钱的事情很常见,这家的女婿也没多想,就想着反正人家是借的,早晚会还给你的。
然后,这10万块钱就借到现在了也没还。这10万没还,等到他儿子结婚的时候,他们又给女婿借钱。她哭着对女儿说:“妈知道,那10万没还,不该再给你借。但是,家里就你们过得好,不给你们借,我们能给谁借。”
这次她女儿本来不想借钱给她了。因为,她大抵也看出来了。他爸妈根本就不想还他们钱。他爸妈就是觉得女儿女婿过得好,想着给他们要钱填补自己的儿子。
她女儿不想再出钱。她女婿也比较仁义,就说:“之前那10万我们也不要了。毕竟你们是她亲生父母,算是我们儿女的一点心意。但是我们也不是冤大头。以后这种钱,不要给我们借,我们没钱。”
然后,这个女人的母亲就哭着回去了。
等到女儿再回家的时候,这个母亲就开始当着女儿的面,自己打自己。反正就是,儿子不能结婚,是自己无能,还拖累了自己姑娘。她打完自己,就跪着求女儿:“你就帮帮我们吧,这是最后一次,等你弟弟结了婚,我们也没什么用钱的地方了。”
她女儿看到她母亲下跪打自己,直接就回了婆家。没过几天,她就开始跟自己的丈夫闹离婚了。
她妈知道她闹离婚后,哭着求她:“你们怎么能离婚呢。你们离婚了,你弟弟怎么办。你二婚还能找到这种好人家吗?家里正是需要人帮忙的时候,你就不能懂点事吗?父母为你弟弟已经心力交瘁了,你不说帮帮父母,还添乱。”
这个女人说:“男人不要我了,他说不想扶贫。我婆婆说,不离婚的话,就必须把10万块钱还了。”
两个人就这样离婚了。
但是,离婚后,这个女人也没有再嫁。她还跟她前夫的关系特别好。两个人还一起送孩子,一起出去玩。到了晚上,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村里的人都说,她女儿是故意离婚的。因为只有自己离了婚,才能把男人从自己的原生家庭里摘出去。她自己挣钱自己养活自己,根本没多余的钱给她弟弟。她现在在家就是这种状态。
她妈求着她复婚,她也不复婚,让她找对象也不找对象,就跟故意报复她妈妈一样。反正,你们再也没想从我的婚姻里得到一分钱。
她在家住了一段时间后,她妈就特别恨她了。她自己就搬出去住了,租了一个房子。她跟前夫就跟没离婚一样,继续过日子,但就是不领结婚证。因为没结婚证,她妈也不能给男人要钱了。因为男人不是她女婿了。
现在这个女人弟弟一直没结婚。这个女人也没怎么回过家。我问我妈:“都这样了,直接复婚算了。娘家以后少来往就行了。”
结果我妈说:“复婚了,女人的妈要是到女人的婆家闹怎么办。不复婚,她连闹得地方都没有。”
我有时候会想,一个女儿是对自己的父母多绝望,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我就一辈子不结婚,让你们根本找不到“发财”的地方。
面对糟糕的原生家庭,做出这种选择的女人不在少数。有些女人因为父母重男轻女,到了父母养老的时候,为了不让丈夫和孩子也被父母压榨,主动选择跟丈夫离婚。
她的想法是:“我必须管我父母,但是我的丈夫和孩子没义务。我这辈子脱离不了这种关系,那我就离婚。到外边租房住,给我丈夫和孩子一个稳定的环境。”
还有一些没有结婚的女孩,面对父母的这种重男轻女,也做出了一辈子不结婚的选择:“我就不能结婚,谁娶了我,谁就得管我父母兄弟。他们就是靠着我养着的,没有人愿意娶这样的我。我也没信心去结婚生孩子。”
就像是樊胜美,她很难找到对象,因为她的原生家庭太糟糕了。娶她,就意味着要一辈子跟她们家那些烂事打交道。而那些事都那么匪夷所思。为了让女儿出钱,当儿子的能把父亲扔到妹妹男友的家里。这要是樊胜美结了婚,那樊胜美的另一半就要不断地跟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打交道,没有男人愿意娶一个这样的女人。
有一个这样的原生家庭,樊胜美们能怎么做呢?要么嫁一个特别有钱的,愿意扶贫的冤大头,一辈子为自己娘家服务。
要么彻底跟原生家庭划清界限,出自己该出的一份。如果深知父母和兄弟的秉性,比樊胜美的父母哥嫂还难缠,那就不得不走上了这样的一条路:我这辈子算还不清了,但是我绝不拖累别人。
可女人为了摆脱原生家庭,连自己的幸福都不要,真的好吗?
其实,这个女人的心结是“怕”。她怕自己应付不了父母的“耍赖”。可既然遇到了这种原生家庭,怕又有什么用。面对这种的原生家庭,女人该有一种分寸。你们不过分,我们能继续来往,你们依旧有女儿。你们过分了,我们就断了来往,你们依旧有女儿,但是没亲情了,只有义务。
你们老了,我尽自己的义务即可,至于情分再也没有了。因为没有情分,就别谈什么帮助和扶贫了。
可观点仅仅是观点,我长期在农村走访,太知道这种事情的复杂性了。生在这样的原生家庭,只能是尽量避免伤害和财产上的损失。但是,内心的痛苦,有时候真的需要用一生来治愈。
我并不支持这样的做法,我觉得只要夫妻之间是真心相爱的话,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只要两个人在生活当中能够包容彼此,理解彼此,这样的生活一定会特别幸福。
我不支持,既然已经离婚,两个人就没有任何关系,即使相爱也应该深埋心底,寻找新的生活!
我是不支持的,这完全就是用自己的婚姻来赌博,而且对自己的名誉也是会造成比较的大的影响的,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
支持,这样的婚姻虽然看似不幸,但只要两个人和和睦睦就是最好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