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在“中国·海林”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由体检者自理。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