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隐瞒工作经历出事了,大家帮我想个办法。。
我07年7月于A省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在B省的一个公司,当时去的时候把档案和户口都转过去了(外省的单位),但是在那里工作了3个月(10月底)就辞职了,没有改派,11月直接拿着辞职证明到了C省的另外一家单位工作,期间档案户口都在B省的那个大学。 现在08年十月我想回我念大学所在的城市,并找到了一家公司(A省)。但是面试的时候我没有在简历上写我在B省的那段工作经历,直接写我07-7至今一直在C省的这家单位工作。但是现在A省那家单位要求把档案和户口都挂靠到他们单位,我已经问过B省的那个单位,他们告诉我我的简历中不会体现在他们单位的工作经历,请问我隐瞒的那段工作经历会不会被发现?现在的辞职证明该如何处理比较合适?谢谢。。。。问题补充:还有就是我的档案要转回A城的人才市场,它要求填一张表,上面要写你的工作经历,我不知道那3个月要不要写进去?如果不写进去他会不会和最近离职的单位去查证?还有我现在社会保险什么都没有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