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的要求是违法的。按照婚姻法第九条之规定,你对象依法应成为你的家庭成员,成为你村村民,并依法享有你村村民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现在很多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都存在这个问题。两条建议请你选择:1、先起诉村委会,要求依照婚姻法无条件迁入对象户口。2、先按村委会要求签协议,把户口落入你村,成为你村村民,以后涉及待遇问题时在诉诸法律。要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村民享有本村举办的各项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所签订协议属违法协议,法庭会判其无效。
1、全国的郊区村委会都这么干。应该说是合理的。村集体财产是有限的。
2、我国的户籍制度也没有明确的法律程序,规范户籍管理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一部《户籍条例》写的很简单。村里不开介绍信,拿他没办法。
3、外出打工,由单位解决社会保险
这个只是农村的规矩没办法,你可以投诉,能迁进去就不错了,那个地方都是这样的,农村户口现在成了香饽饽,关键就是各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