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纷纭,我可以明确告诉你
大家为什么说可以,为什么说不可以
首先表明我的态度:不可以
从生理和心理角度都是不相符的
就好比一个还没长大的女孩子穿
她妈妈衣服一样稀松很不舒服
生理上你才13岁远远不够成熟
好比一个很青涩的苹果一样去吃很苦的
如果现在给你喷上催红剂,你也会变红
但是你觉得谁会要你
你如果跟着那个男孩,你就是被喷了
催红剂的女孩,你会吃喷了催红剂的苹果吗
虽然看起来已经红了,但是很难吃
是被强制成熟的
所以你从生理上不够成熟
其次是心理上13岁,心理成熟度非常单薄
对这个社会认知也很少,这是客观的
不要告诉我你什么都懂,13岁你还是非常青涩
的年龄,是你学习补充成长的年龄,不应该
让这些污浊的东西来过早干染你纯洁的心灵
不应该!
我真想辱骂那个男孩,愚昧之际,学校学习
都学的什么东西,没有一点点作为男子汉
的成熟度,连谈情说爱的对象都不会选
真是人品极差
劝你远远离开他,这样的男孩说什么
都不要相信,对你没有一点责任心
不考虑你的成长,花言巧语只为满足
自己愚蠢的心,真是肮脏!!
希望小妹妹能够明白大哥哥跟你说的话
什么真心爱他,你算没救了,你才多大
你懂什么 ?听不听由你,作为大哥哥
我会尽责的告诉你的责任和你选择错误
带来的失误?
当然是不合适的,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没有到谈恋爱的年龄,所以他们两个人必须分开应该让他们两个人的家长见面,然后让他们好好的交谈沟通。
这应该就是早恋吧,还是不建议谈恋爱,现在的阶段还是主要以学习为主的,这个可以等到成年以后再去谈恋爱,现在的感情其实也是很美好,但是还是为长久考虑。
女性过于早熟,男性正好处于青春期 可能寻求一种年龄跨度较大的新鲜感,刺激感
可能构成犯罪(定罪3-10年起步),触犯刑法,与14周岁以下幼女发生性行为属刑法中的强奸罪,定罪3-10年起步,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只要明知是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就构成强奸罪,而不论幼女是否同意,亦不问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