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之律师----律师应当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定
司法公正之律师----律师应当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定职责。 律师得特别授权,如警察合法持枪,都应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作为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借口和工具。 律师陈志毅、李玉洁本应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当中,也有机会可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可是律师陈志毅、李玉洁不但没有合理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反而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者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事出反常必有妖,如果不是因为永康市人民法院法官徇私枉法,通风报信,滥用职权。又怎会有律师陈志毅、李玉洁的一划一添? 永康市人民法院法官与律师陈志毅、李玉洁和被告的主观串通,就是方便被告方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其行为主观、目的明确。法官和律师陈志毅、李玉洁的行为,导致原告方胜诉后的300多万元的债权至今无法实现。 此案中,律师陈志毅、李玉洁,在法官的授意下,利用委托人的信任,披着合法的外衣(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擅自篡改保全标的,方便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 大家认为可以吗?合理吗?合法吗?法官又在当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说说自己的理解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