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之律师----律师应当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定

司法公正之律师----律师应当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定职责。 律师得特别授权,如警察合法持枪,都应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作为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借口和工具。 律师陈志毅、李玉洁本应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当中,也有机会可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可是律师陈志毅、李玉洁不但没有合理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反而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者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事出反常必有妖,如果不是因为永康市人民法院法官徇私枉法,通风报信,滥用职权。又怎会有律师陈志毅、李玉洁的一划一添? 永康市人民法院法官与律师陈志毅、李玉洁和被告的主观串通,就是方便被告方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其行为主观、目的明确。法官和律师陈志毅、李玉洁的行为,导致原告方胜诉后的300多万元的债权至今无法实现。 此案中,律师陈志毅、李玉洁,在法官的授意下,利用委托人的信任,披着合法的外衣(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擅自篡改保全标的,方便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 大家认为可以吗?合理吗?合法吗?法官又在当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说说自己的理解和观点!
2026年09月28日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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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如果受托律师擅自篡改保全标的导致原告债权无法实现的,原告可以向当地司法局投诉,一经查实会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另外律师执业过程中如果存在不当行为,导致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据委托协议起诉律师事务所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至于你所说的这个案子,没有更多的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也无法核实具体的状况,作为专业人士不便随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