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法的问题

案例1 一个客人在咖啡店里因为鸽子飞进来觅食受到惊吓而把自己的电脑摔坏了,他可以向咖啡店长索赔吗?案例2 餐厅雇员开着老板的车送快餐回来后忘记拉手刹导致撞上一辆离餐厅100米远的摩托车,摩托车损坏,车主受伤,餐厅老板是否需要承担所有赔偿。多谢各路大神
2026年09月21日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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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1。可以。案例中,鸽子非人店内虽然是外部原因,具有偶然性,但是咖啡店如果有基本的防范措施完全可以避免鸽子入店。因此客人的损失有权依据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餐厅雇员行使的是雇员行为,这里适用无过错责任,责任归于老板,所以老板需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但是在案例中雇员行使职务存在严重过失,需承担部分责任,老板可以赔偿之后向雇员进行部分追偿。参考法条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出台后,为该类案件的处理明确了适用的法律依据,其中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侵权责任法》并未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后,能否向提供劳务一方追偿作出规定,但在《侵权责任法》出台以前,《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对雇主的追偿权已有相关规定:“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对于个人劳务侵权案件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