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景区的管理,阳朔县漓江景区管委会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取消本地“野导”购票返佣金的资格,该新规一出,便遭到了“野导”及部分村民的心生不满,便对漓江景区朝板山码头售票厅进行了围堵。
梁某等人在该村的米粉店商定组织村民如何围堵码头,不让景区通航。随后梁某等人到村中通知村民于当日到码头实施围堵。12时许,梁某等人组织上百名村民聚集在漓江景区码头,采取指使老人堵住检票口不让游客检票通过、阻止游客购票、谩骂和阻止景区工作人员售票、扰乱景区售票大厅和码头的管理秩序、恐吓筏工不让筏工将竹筏停靠码头载客、下客等方式阻止漓江景区码头营业,致使该景区码头无法正常营业。
随后,在村民大会上形成了组织村民继续围堵景区码头及用村上的公款给参与堵码头的老年人发放补助费等决定。7月2日开始,梁某等人及其他村民按会议的决定持续以上述同样的方式围堵漓江景区码头。当天晚上,梁平等人又召集村民开会,会议决定联合邻村的村民一起继续围堵码头,致使漓江景区近一个月不能正常营业,造成景区的经济损失达三百多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等人组织并伙同村民围堵漓江景区朝板山码头,扰乱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该景区营业无法进行,造成了严重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均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梁某等人在本案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