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统治中,地主阶级为了调整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巩固封建政权,扩大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在封建法制度上规定贵族官僚,在法律上享有多种特权,主要表现在:首先,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把封建法制作为地主阶级的统治工具,充分体现地主阶级和体现贵族官僚的根本意志,确认和维护官僚贵族的利益,特别是在西汉时期,汉武帝把儒家思想定为一尊,从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和利益出发和加强宣权理论,皇度制度的理论,有助于对封建法律的制定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汉代随着封建法律对土地的严加维护,除一部分掌握在国家的手中,大量的土地掌握在地主和封建贵族的手中,他们凭借多种特权和其它手段大肆掠取,兼并土地。到了隋朝时代,为了调整统治者对封建贵族的保护,巩固封建特权,规定贵族官员在犯罪上法律中享有广泛特权,有法律严加保护,贵族官僚即使违法犯罪,也可以不受刑罚的制裁,到了宋朝时期与任何封建法律一样,宋朝的法律就是严格维护封建贵族,地主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占有土地,进一步保护地主贵族之间的租地契约;到了元朝时期,元朝统治者为了保护蒙古贵族的多种特权,采取了强烈的狭隘的民族偏见,元朝以赤裸裸的形式宣布各族人民在法律的不平等,蒙古贵族犯罪,享有许多法律特权,有很多贵族利用自己的法律特权控制汉族地主阶级。
总之,在历代王朝的统治下,各朝代的法律都严加维护封建贵族的各种特权。
宗法制它的本质在于扩大宗法的源头的政治和非政治的权利和地位(即皇权)
这样一来的话就不难理解"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句话
而最后一句就是指贵族的特殊权力:如,法律实行时的不等性(贵族减免罪行),税收的减免,封地领土上的封建独裁,这些都是普通的有钱人所无法得到的
这也是为什么那个时期内的商人纷纷想用钱来买一个贵族身份
贵族身份可以世袭
但是财富和家族总是有尽头和衰败的一天
所以人们总希望通过这一手段来延长自己的财富和家族的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