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一、巡视员介绍:
巡视员是国家公务员的一种。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属于非领导职务,有巡视员、副巡视员之分。巡视员和副巡视员只在地、厅、司、局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副巡视员则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此外,副省级城市可以设置正局级巡视员(副厅级)、副局级巡视员(略高于正处级),任职条件同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巡视员有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
中国巡视员的一种非领导职务,级别为正厅级。巡视员是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属非领导职务,有巡视员、副巡视员之分。
副巡视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此外,副省级城市可以设置巡视员、副巡视员,任职条件同上。特别注意:副省级市的巡视员为副厅级,副巡视员为副局正处级。
二、调研员介绍:
其中中央机关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5%。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5%。副省级城市机关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3%。
其中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20%。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0%,其中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二级调研员总数的50%。
县(市、区、旗)领导班子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20%。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