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上海规定,居住登记满6个月且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才可以拿到上海居住证,或符合居住证补办(领)情形的。在遇到上学、考试、就医等急需使用居住证的,就可以申请居住证新办、补办(领)快证业务。如果着急可以选择“快速拿证”。之前办理居住证是先要在社区居住登记满足6个月之后,在申请办理居住证卡,等拿到证大概需要22个工作日,最快也需要2个星期才能拿到。“快速拿证”是指之前等待22个工作日变为现在的7个工作日,等待的时间大大缩短。
“快速办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
(2)《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
(3)《居住登记凭证》
(4)《上海居住证办理申请表》
(5)快证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