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种情况,是这样——
离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财产分割问题。现在,有房贷的房子在你的名下,你把房子过户到你的妻子名下但是把房贷保留给你。如果在整个财产分割清单上,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财产分割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那么,仅仅就房产的处理这个事项来说,这是一个显失公平的约定。
如果整个财产的分割是符合规定的,那么,房产这么处理,会受到贷款的金融机构的异议;
如果整个财产分割是不符合规定的,那么,房产这么处理,有可能会被怀疑存在欺诈的动机。
所以,你说的这个问题是否可以,关键是贷款的银行是否同意;如果他们同意,那就没有问题;如果不同意,你这个处理必须变更。
个人看法,一般来说,金融机构不会同意的;除非你有特殊情况,而且给他们出具保证。
可以的。只要你按时还贷就行,直到还清贷款为止。如果期间你不还了,银行就可以收房子或者是要求你俩共同偿还贷款。是不会存在你背着贷款并还,他白白得到一处房子的便宜事的。
已经离婚了,你也没必要背着贷款为她偿还的理由了。说不定她把房子改名后就和其他男人要在一起呢,到时候那就后悔莫及了。
可以的,离婚是两个人的事,你们若是协商好,并且签订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房子归他,债务归你。但房子记得变更登记。
你好,离婚后房子分给女方,房贷由男方负责还款是可以的。但程序比较复杂,而且由于还贷的周期比较长,难保男方会一直遵守还款协议。建议直接卖掉房子,房款给女方,这样一次性解决问题比较好。
你们离婚还债务,房子给她这证明你心里放不下前妻心疼他,继续你来还债好样的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