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的公租房,我丈夫、女儿有权居住吗?他们户口在一起,我作为儿媳妇户口在外地,我有居住权吗?

公公的公租房,我丈夫、女儿有权居住吗?他们户口在一起,我作为儿媳妇户口在外地,我有居住权吗?
2026年09月24日 13:38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只要房产所有权人不反对,当事人就是有居住权的,女儿和配偶一直都是有居住权的。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网友(2):

承租人有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