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不能。最高院有规定,不得单独会见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十三条 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这是违法行为,原则上是会受到处分的。但实践中是没人管的,除非把事情闹大。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第三十一条 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当然不可以,不过现在的法官没有一个好东西,吃饭又算了什么
不能吃,违反纪律。有证据可以要求法院变更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