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两年房产中介,这事发生的原因在于你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征得房主的意见而是直接与二房东签约。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你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一.凭着你们的收据,你在两个月内对该房间有使用权利,她并没有再次出租的权利,你可以的当地居民委员会进行投诉或者要求居民委员会给你房东电话进行投诉。如果情况升级可以直接求助当地派出所。二.与两个二房东协商,将另一件房屋出租,出租租金双方分成,分给他们的算是你在合同期内提前提前搬离的违约金。第一种比较强势,第二种则是协商,你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进行选择!
记得加分哦!
请问您有书面合同吗?
如果没有,像这种情况,你不想住的话,只能是和二房东协商,商量商量
你们已经形成了房屋租赁关系,没有书面合同不影响合同关系的认定
你仍然在承租期,你仍然拥有此房使用权。根据合同法规定房东无权把此房再租出去。如果对方租出去就是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收据可以作为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