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原因:1
实际施工条件与原设计施工要求条件不符或发生变化,原设计图纸有关部分需要修改;2
建设方的局部使用功能改变,设计方满足要求,进行修改、变动;3
材料、设备确实无法采购,或甲方要求以更先进的设备代替并经设计方同意代替;4
施工中各方发现图纸确有误、漏、不当之处需要补充或修正;5
其它需要
以上变更将增加造价的,应征得甲方同意;涉及结构改动的应经审图审查
以上变动由设计出具正式文件,这个文件与施工图同等效力,就叫‘设计变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