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发生在财产给儿女之前的话,当初你就应该从中扣除这些债务,但扣多少要根据情况再细算。而如果是发生在分给儿女之后的话,你之后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他们的确没有义务帮你还债,哪怕你以你是他们父亲的名义去告他们,也不行。本来这是为了保护你和你的子女,就是说,你还不起的,不会连累到你的子女。现在你不满意这个,从法律上找不到支持依据,只能看和子女的关系。既然他们不愿意,说明关系还是有问题,而且你欠的还是赌债,生意亏本和你把精力用在赌博而不是正事上肯定也有关系,这样的话,于情于理都没法要求人家硬来帮你,你做错就是做错了,恶果是自然要品尝的。如果你早想到会有今天这局面,这种事就不会做了。正因为你觉得你做错了别人也会帮你解决,才导致今天的局面。这就是因果。
你现在应该做的是,赌债还还个什么?本身就是违法的事情,你还去履行它?去检举揭发,就算领不到点奖励,起码自己的赌债免了。至于打击报复,你不揭发,早晚也得有那么一天,何况检举是保密的。50万生意钱,亏就亏了,没负债就行,负债了你还不上也只能挺着,申请破产,或协议以后慢慢还,说得好了,还可能管人家再借点本翻身来还钱,只要你以往经历证明你确实有能力,并且以后把赌博忌了,了解你的人还是会相信你的。
婚也离了,钱也光了,那就放下包袱,一切从头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