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丑”的对手不是“蝙蝠侠”,不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小丑的。蔑视世俗最过瘾的方式,莫过于跨在神的脖子上振臂长啸,独孤求败。
事实上,跟一身铠甲、无懈可击的天之骄子蝙蝠侠比起来,脸上有疤痕的小丑,才是日常中可以窥见的、血肉之躯的凡人——他有显而易见的弱点和缺陷——这是凡人所必须坦然接受、直接面对并且能进而化之为武器的。而蝙蝠侠不同,他希望拯救世界,他是黑暗里的完美。
但是只有黑暗的世界生来就是缺失的。所谓的完美永远只能是蝙蝠侠的理想。在黑暗中作为一个英雄为人们解除苦难——这是年幼父母被害的蝙蝠侠的心结,因此他日渐成熟的身体下面深埋的永远是一颗赤子童心。而恰好,他的对手小丑也是一个心无杂念的小朋友,“游戏”是他人生的主题,“快感”是他永恒的追求,“赌博”是他擅长的手段。
作为一个普通人,小丑没有骇人听闻的坐骑,没有军火库没有老管家没有大豪宅,他对于这个世界来说,生存或者毁灭都不是问题。这样的社会环境,身体力行地教会了小丑:运气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自己的大脑和破釜沉舟的决心。
还存在另一种同情因素在于,绝大多数时候反派的结局都是失败的。反正最后他们都会输掉,他们更聪明、更坏又会怎样呢?相信绝大多数喜欢Joker的人,并不是喜欢他搞死了Jason。当然,Jason当年的死,也是一个典型的市场操作行为。流行文化产品,很大程度上都会受市场导向的影响。
在蝙蝠侠家反派都各具特色的情况下,小丑能够被大多数人称为“最喜欢”,恐怕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足够特别而令人印象深刻。有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所谓“好人总是一样的好,坏人却各有各的坏”。特别是当一个角色丰满了之后,除去他作恶本身,便有一些其他能够吸引人的地方了。
因为小丑这个角色非常的不错,其次也非常自由自在的,没有什么顾虑。
因为在《黑暗骑士》里的小丑很有人格魅力,她有独属于自己的一套是非观,而且他不惧他人眼光,这一点真的很酷。
是因为他知道什么事情应该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而且这个人有自己的底线。
这个人有特别清晰的目标,同时也不会出现委曲求全的情况,再加上这个演员演技比较高,所以将这个角色塑造的非常的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