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麻醉师的责任,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医疗责任事故的赔偿标准是:
1、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2、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4、法律规定的其他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一般是麻醉师的责任,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那么,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腰麻并发症之一可能就会发生脑脊液漏,只要医生麻醉前交代清楚,家属签字认可,这不属于医疗事故或差错,而且这种脑脊液漏一般并无大碍,可以很快自行修复,只需给医生一段时间积极补充脑脊液,不发生低颅压,等待穿刺部位修复后,一切如常,根本没有后遗症。医患之间需要理解和交流,医生也有责任跟病人家属说清楚,以上供你参考!
明显是麻醉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