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朋友在某乡农村信用社贷了5万元钱,盖章单位是某乡信用社,到期没还,起诉方是县信用社,合理吗?

求解,朋友在某乡农村信用社贷了5万元钱,盖章单位是某乡信用社,到期没还,起诉方是县信用社,合理吗?这个起诉是正确的吗?法院可以照常执行吗,被告方怎么办
2026年09月20日 03:59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合理也合法,因为乡农村信用社是县信用社的下设机构,乡信用社业务上是受县信用社直接领导。

网友(2):

合理,小孩子出事情,大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