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应用人单位的工作要求与劳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能侵犯劳动者的依法获得劳动报酬权。
社会保险方面公司有责任为人交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但往上推只能支持两年,超过两年部分主张受限,因为劳动监察条例受理期限是两年,过两年部分主张没有法理支持了。
既然已经答应要去,现在返回,要看你不去的理由,够不够充分。
也要看你反悔时离出差日多远,公司又没有应对的时间,以及因为你突然改变主意,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扣工资算是处分吧,辞退就要看上面两样条件了。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如果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你不能去,都没有理由扣工资,更不用说辞退了。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种情况你一定会赢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合理,如果他强势这样,建议你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