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借名贷款吗?

我是银行信贷人员,我发放了一笔贷款,借款人本人到场签字按手印,签借据,签合同,贷款也转入该客户的存折里面,借款人获得贷款后,把贷款转借给他人使用,我当时不知道他借给别人使用了,贷款到期起诉后才发现借款人已经把钱转借给他人使用了,现在银行要追究我的责任,说这是借名贷款我要负责任,请问这算借名贷款吗?
2026年09月24日 10:00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只管向这个客户催收就行了,向银行借贷的主体是他本人,借款合同有他的签名,钱也经过银行走账。这条在法院上打官司也是证据确凿,要执行也是执行客户名下的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他把钱又借给他人使用这是他和其他人的借贷关系属于另案处理。他如何回收他的欠款与你无关,你只管找他催收就可以了

网友(2):

真实情况你不知道吗?就是你们这些个害群之马 把别人弄的一辈子要背黑锅 现在还出来喊冤 法律现在应该修改对你们银行的惩戒 谁发放贷款 谁承担后果 你应该配合法院让实际用款人来偿还贷款 还借名人一个清白

网友(3):

请问一下借款人他借款的条件符合吗?有还款能力吗?你凭什么借给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