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一般10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所以一般情况下从拘留到审判4~5个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否则还是交由监狱执行。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