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家属对鉴定不服,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这不属于“自费”,受害人家属只要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就可以了,如果检察院认为应当重新鉴定的可由检察机关提出鉴定,受害人家属不用付费;如果检察院认为不需重新鉴定,则由受害人家属垫付鉴定费,鉴定有不同原来的结果的由被告人承担费用
在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中,当事人伤残等级的评定直接关系到赔偿金额的多少。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