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先谈一下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因为该房产是你们结婚前购买的,所以该房产为你丈夫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所以你不享有所有权;我国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关于共同还贷的问题,其实在法律上,买房和贷款这是两个概念,一个是物权关系,一个是债权关系,所以说,尽管该房屋婚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也不能影响它的所有权问题。但婚后还贷的数额,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还贷30万,你享有15万的权利。第三、就是继承权的问题,如果你丈夫先你而去,原则上,你和他的孩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平等继承,至于你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那就要看婚后他们是否形成扶养或扶助关系,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如果你先你他而去,你的孩子对你的、婚后还贷部分和其他属于你个人或共同财产部分享有继承权。第四、产权证上的日期跟还贷没有任何关系,它是你去房产局申请办证后,房产局发证的日期;如果房产局已经备案,你是无法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的;最后,你不用保留什么还款凭证,因为,只要是你们结婚后的还款行为,均视为是你们共同还贷。
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可视情况分割。
当然是你和你的小孩占大部分产权,因为你们是合法夫妻(登记领证的吧),如果你愿意抚养他的小孩,那处安全全部归你。如果真有那种可能,最好是在产权证上把你的名字加上,不然以后可能会有麻烦(他带来小孩的母亲或者亲人争夺产权),你的名字加上就无忧了。产权证得日期你自己亲自看下不就知道了。共同还贷嘛,夫妻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他真那个了,到时候你怎么说怎么好了,全部是你还贷的都可以,同样对方也拿不出证据不是你还贷的。
你丈夫婚前出的房款是他的个人财产,婚后你们共同还的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你有这房子三分之一的产权如果你丈夫先去世,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由上述人平分其遗产,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就是说在你再婚时你的孩子还未成年,你丈夫和你孩子存在扶养关系看你的房产证是什么时候办下来的,以上面的日期为准如果能写上你的名字最好,可以避免很多麻烦你要保留婚后你还房款的收据,上面一定是写你的名字或者别的能证明你出钱的证据
一、根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和相关的解读,婚前贷款买房的所有权如下:
1,贷款部分是婚前还清的,该房产属于个人婚前房产。
2,如果是婚前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款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