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解放军院校或武警部队院校的考生在体检同时进行面试。面试标准主要参照体检标准进行目测。 (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 按公安院校的面试标准进行面试。 不接受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凡第一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 其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