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滞纳金是如何规定的

2026年09月08日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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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应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加处百分之三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