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扣分还要罚款。但是特殊情况除外,比如有临牌,还没出厂,还没办好上牌手续。
八十九条附件2一(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
没安装汽车牌照属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记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附件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