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合同,只有一份,我没有我现在不想干了,辞职一个月了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2026年09月28日 23:47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给老板书而通知,同时录音。 以邮寄行式给单位发通知。

你要是不想麻烦,也不想要未发的工资的话,直接走人也行。

网友(2):

按照《劳动合法》规定:提交辞职申请书,他不批就要他说明理由,否则正常辞职,并要求按照《劳动合法》规定补发工资和五险一金。

网友(3):

书面辞职信交上后,不管老板是否同意,一个月后就认为辞职成功

网友(4):

按照劳动法,试用期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合同期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届时就可以离职走人了,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和扣押薪水,否则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