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01年结婚的,到至今都没小孩。2008年我到外地打工,就再没回过家,我很多次打电话告诉他我想离婚

他都不同意,我现在只有起诉。我户口所在地是巴中,他是泸县太伏镇的,我们是在泸县办的结婚手续,现在我该怎样递交起诉书
2026年09月27日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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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您好: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您可以向泸县太伏镇基层法院递交起诉书。
希望答案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