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如何理解

停工留薪期,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请问怎么理解这句话?是评定了伤残等级后,就不发原待遇的工资了么》?伤残待遇里面用人单位补偿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解除终止合同才给,还是评定伤残等级后就都给?7-10级伤残,治疗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哪些费用?我是在南京市,希望能以南京的为准
2026年09月26日 13:23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停发原待遇就是指鉴定结果出来后,不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比如你停工10个月,第六个月鉴定出来,那么就拿六个月停工留薪工资鉴定出来后即使没有复工nfik也不能拿停工留薪待遇062因为工伤基金已经支付了这段时间的补偿了840另外,正常工资+福利貌似没错,但讲法不科学,建议看一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 第三十五至三十九条计算基数是缴费工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imq

网友(2):

治疗期间你解除劳动关系干吗呢,那段时间是有工资的呀。评定了伤残等级后,就不再发工资了。不过你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你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到时单位会一次性给钱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