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丢失后的赔偿问题

包裹在丢失后多少长时间内都可以去找邮局索赔?如果包裹内的东西丢失只是一部分,那应不应该找邮局索赔相对应的价值?
2026年09月23日 14:05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没保值,以缺少东西的重量来补偿你,一般不高于邮费的2倍。现在的邮费是10元/公斤。就是说你丢了2斤的东西,邮局最多陪你20元

网友(2):

根据《邮政法》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依照下列规定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一)挂号信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金额赔偿。(二)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三)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的规定,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邮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用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和交汇的汇款,可以在交寄或着交汇之日起一年内,持据向收寄、收汇的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查询。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将查询结果通知查询人。
查复期满无结果的,邮政企业应当先予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自赔偿之日起一年内,查明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有权收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