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纳西流域的开发始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的美国正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新任美国总统罗斯福为摆脱经济危机的困境,决定实施“新政”。“新政”为扩大内需开展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美国历史上大规模的流域开发,田纳西流域被当做一个试点,即试图通过一种新的独特的管理模式,对其流域内的自然资源进行综合开发,达到振兴和发展区域经济的目的。此时的田纳西流域由于长期缺乏治理,森林遭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经常暴雨成灾,洪水为患,是美国最贫穷落后的地区之一,年人均收入仅100多美元,约为全国平均值的45%。
为了对田纳西河流域内的自然资源进行全面的综合开发和管理,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田纳西流域管理局法”,成立田纳西流域管理局(简称TVA)。经过多年的实践,田纳西流域的开发和管理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从根本上改变了田纳西流域落后的面貌,TVA的管理也因此成为流域管理的一个独特和成功的范例而为世界所瞩目。
田纳西河位于美国东部,为俄亥俄河的最大支流,也是密西西比河二级支流中最重要的河流之一。本世纪30年代以前,田纳西河是一条著名的多灾河流,主要问题是洪水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水土流失。其自然原因是东部山地降水较多,而且年内降水分配以1~4月树木凋零季节量较多而强度大,中下游河道曲折,淤塞严重容易酿成洪灾。 田纳西流域地跨7个州,TVA要实现对田纳西流域的统一开发管理,没有立法保证是难以想象的。因此,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田纳西流域管理局法》,对TVA的职能、开发各项自然资源的任务和权力作了明确规定,如TVA有权为开发流域自然资源而征用流域内土地,并以联邦政府机构的名义管理;有权在田纳西河干支流上建设水库、大坝、水电站、航运设施等水利工程,以改善航运、供水、发电和控制洪水;有权将各类发电设施联网运行;有权销售电力;有权生产农用肥料,促进农业发展等等。TVA法的这些重要规定,为对田纳西流域包括水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的有效开发和统一管理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