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孩子因为中秋节学校提前两天放假,致使孩子意外溺水身亡。我想问学校的责任

以前每次过星期,假期都有手机短信通知家长,这次没有通知家长,致使家长没有去接孩子。孩子在放学未到家途中和两个小伙伴到河边玩水溺水身亡。我去找学校,学校说出了校门就没他们责任。请你帮帮我。
2026年09月19日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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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校方因未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并未按学生安全地交给其监护人,而且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提前放假促成了孩子的意外身亡,校方因此必须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