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 的有效期是施工合同的工期。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要在期满前向县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二次为限。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