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劳动法

请问下。我在一家很抠门的公司。情况是:8月25 晚上的10点的硬卧(成都到北京)27号早上6:00到北京。中途火车上有简单的吃用(特殊的物品纸和洗脸布,公司我这个不是在报销范围内)。27号到北京未开房间休息就在简单的快餐店吃饭逗留在下午1点开会(到北京皮肤过敏有一百的医疗费有发票,公司也不报销,说有医疗卡自己医疗卡刷)。5点结束会议,又找个快餐店逗留到27号当天晚上10:00的硬座火车(北京到成都)29号早上6:00到成都(火车硬座确实一点没休息加上就差不多就4天没休息,29号就未去公司上班,事先打的出差申请打的也是25到30号)。现在我们公司只给我算4天的出差时间,而且一天只补足我30元钱。请问根据正规的劳动法我火车上的纸巾毛巾在报销范围内吗?出差过敏有报销吗?每天的出差补足应该是多少,有了这个补足是不是就不能单独的再凭发票报销餐饮费?回去的火车硬座有没有其他的补足呢?谢谢各位了。
2026年09月23日 15:28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对于火车上面的纸巾盒毛巾的费用应该算在你的一天补助里面。
2、出差是为公司办事,那就算是上班途中,对于医疗费,公司应该承担。
3、关于每天的出差补助,这个是由您和贵公司约定的补助为前提,花费多了自己负担,花少了,余下是自己的。
4、是的。
5、现在每个公司的规定都不一样,基本的惯例是,距离远的话应该给您补个卧铺的。

网友(2):

各地区出差补助不一样,要参照当地财政局规定报销额度报销,另外公出生病的医药费是可以报销的,现在长途基本卧铺完全可以报销的,软卧要看你的级别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