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的砖厂与村长私自签订的承包合同有效性如何判定

事情是这样的村里有一个砖厂,当初与村里谈承包一年10万元从2010年包到2021年,经村委会讨论没有通过,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我私下跟村长做工作,村长私下把协议跟我签了,也盖章了,但是后来村民知道了意见很大 村长顶不住压力央求我另外签订一份协议 按照一年20万 从2011年承包到2014年 这第二份合同村委会同意了 也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 第一份合同一直在我手里没给村长。但是由于经营不善 无论按照10万一年算还是按照20万一年算都没给村里交齐承包费 但是当初两份合同里都没有惩罚性条款。现在已经2017年了 第二份合同早就到期了 村里要按照第二份合同强行收回砖厂 ,但是我觉得我手里还有第一份合同是到2021年到期 我要是占着砖厂 村里跟我打官司 我能赢吗?另外2016年9月砖厂的一部分已经让村里包给了另外一家 合同也都是通过了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而且公示了的。现在我手上的这份到2021年截止的合同还有效吗?我想知道 当初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 也没有公示 就是跟村长私下签的 这样对合同的有效性有没有影响
2026年09月28日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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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这份到2021年截止的合同已经无效了,因为从2011年承包到2014年的合同,是对2021年截止的合同的变更,所以,变更前的合同当然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