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证驾驶报废车载人把别人撞了,对方没什么事,但是报警了我会被怎么处罚

2026年09月26日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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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您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所以,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分为三种情况:
一、如果你驾驶危险机动车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而是对方违章行为导致的事故,则由对方负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所以即使不负事故责任仍然会受到行政处罚。
二、如果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并且仍然会受到行政处罚。
三、如果是你被认定是驾驶危险机动车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按驾驶报废机动车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还要赔偿对方损伤。

网友(2):

肯定会啊,报废车不能上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