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金收入的确认及发票代开税金缴纳问题

我司在去年12月收到当年12月至今年2月三个月的租金6万,我在12月把三个月的租金收入都确认为收入,进了其他业务收入,现在财务报表也报了,发票还没代开,租赁合同是2013.12-2016.11,约定是每个季度交一次房租,请问这样应该怎样调整?去地税代开发票时是按6万的收入开票并核算缴纳税费的吧?发票一定要在1月开掉吗?请指教啊!!!
2026年09月24日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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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我一般是这样,如果租金发票未开出来,未确认收入,把收到的租金暂时挂在预收帐款。具体分录如下:
1、收到租金,未开票
借:现金
贷:预收帐款-XXX公司
2、开出发票
借:预收帐款--XXX公司
贷:营业收入

租金是地税发票,地税申报表不像国税那里,有一栏未开票收入,所以,建议还是先挂暂收,开票后再确认收入!